南充购买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01-23     浏览量:11
南充购买存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的纸张类型为A4)
二、办理程序
1.借款人持上述1-10资料到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银行窗口预审(交易房屋位于顺庆城区的由顺庆区管理部受理,位于高坪、嘉陵城区的由市直属管理部受理);预同意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公积金机构同步安排评估);到公积金缴存地提取公积金;持上述1-13项资料正式申请。
2.公积金承办银行初审;公积金机构审核审批;签借款合同;办抵押登记。
3.贷前手续履行完毕,发放贷款到卖方账户。
三、温馨提示
1.申请时效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且产权过户之前。
2.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交易,不予贷款。
3.如申请人离异单身,需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调解)书。
4.正式申请贷款前,先提取公积金。申请人(含配偶)账户各留1万元备扣。
四、联系电话
顺庆区管理部 2667668(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市直属管理部 2222357(南充市市政新区2号楼)
四川铭昊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398007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