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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顺庆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补贴程序办理指南

11-30     浏览量:29

(一)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向临时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顺庆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者《顺庆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申请表》;

3. 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婚姻信息(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提供临时居住证或街道、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

4. 申请人房屋信息和现居住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未享受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证明);

5. 车辆信息、工商信息等证明材料;

6. 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7.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认定材料;

8. 新就业职工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和工作单位出具的编制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

9. 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协议(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就业时间、收入情况的证明和社会保险机构、公积金管理机构等提供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费证明;

10.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和授权审核书;

11. 属优先安排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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