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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辅警条件

02-23     浏览量:27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退役军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曾经从事过司法警务工作者、特长突出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报名时未取得学历或其他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9.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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