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哪些特殊药品可以报销?
11-21     浏览量:31
(一)单行支付药品。
1.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其它医保支付范围;
2.报销比例城镇职工为70%,城乡居民为60%;
3.基本医疗基金支付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封顶线累计计算;
4.实行最高支付限额,此限额按人头计算,不按病种、药品品种叠加,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医保不超过10万元。
(二)高值药品。
1.按住院待遇报销,实行乙类药品医保最高结算限价,超过限价的部分为全自费;
2.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人/年,限价内基本医疗保险比例支付为75%;
3.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封顶线累计计算;
4.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执行市内二级医疗机构标准。
(三)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接受捐赠的药品;
2.未按规定进行认定、治疗、购药、申报的药品;
3.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批、超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复范围的药品;4其他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
特殊药品价格昂贵,为避免浪费,敬请患者和家属不要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