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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异地就医待遇有哪些?

11-21     浏览量:14

1.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规定;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均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规定。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住院结算直接享受急诊备案待遇:职工报销比例下降5%,居民下降10%。

3.转诊转院需通过参保地县域内三级医疗机构或最高级别综合医疗机构、省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疾病可在市级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开具医保异地就医转诊转院证明,向统筹区外医疗机构转诊,并在医院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4.参保人员提供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户籍资料)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享受本地就医待遇。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上职工下浮10%,居民下浮20%。

6.异地长期备案,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并办理医保结算。临时备案,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在有效期满后出院的,超期时间视为备案有效期内。

7.异地门诊费用(含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报销,按照参保地的病种、支付比例和支付额度。

8.将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9.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类型:

普通门诊,包括居民门诊统筹、职工门诊统筹;

药店购药;

门诊慢特病,省内实现全部病种,跨省实现5个常见病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血液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普通住院;外伤住院;特殊药品(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省内联网结算;

个人账户异地共济支付。

10.异地就医备案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直接办理。

11.异地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分医院等级定额支付,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比例职工医保下降5%,居民医保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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