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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范围及地址

09-14     浏览量:45

办理条件+材料

一、申领对象:本人申请;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窗口填写);

2.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窗口领取);

3.年满16周岁公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公民,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受理范围

在南充就业、就学、居住且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非四川户籍的其他省(市、区)户籍居民,包括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全市各办证大厅及户籍派出所详细地址(身份证补办地址及为身份证办理地址)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南部县|蓬安区|仪陇县|西充县|阆中市|营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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